田野上星创天地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星创天地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制度,独立建账,有专业财会人员管理记账、结账、对账、编报各种财会报表及资料保管等具体工作。
第二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 星创天地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财务、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办法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以保证星创天地正常的教学工作。
第四条 星创天地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妥善安排使用学杂费,管理好代收费。
第五条 星创天地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批。凡购进培训所需物品均须索取发票,经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后方能办理付款手续;报销费用须星创天地财务负责人、校长签字后,出纳方能付款,防止虚报冒领。
第六条 星创天地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等项开支标准按照国家同层次星创天地同类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 星创天地定期向当地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星创天地内部实行财务民主、经济公开、定期公布财务收支帐目。
第八条 星创天地停办时,除按原审批办学程序注销手续外,在当地行政部门领导下,认真清理财、物及债权债务。清算时,首先支付所欠教职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返还星创天地出资人的投入。
(2021年12月10日修订)
上一篇: 田野上星创天地创业导师聘用管理办法
下一篇: 田野上星创天地创业培训和辅导服务规范